(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9日上午10:00起,招聘时间1天。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就业办。
2.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2013、201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携带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双选推荐表。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进行。
2.通过查看应聘人员资料,根据应聘人员的毕业成绩、实习(工作)表现,获奖情况和岗位匹配性,初步面试等内容,按1:3或1:5的比例遴选出参加面试的优秀毕业生。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小于1︰3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招聘不足 1︰3比例的,经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
3.面试采取现场试讲、试教或探究、问答等方式进行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人
4.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当场与招聘单位签约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综合素质的优劣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违约情形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拟于7月或8月份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在指定的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贺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对公示期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261398(贺州高级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6503(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原标题:贺州高级中学201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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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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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