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确定人选
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笔试或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卫生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主管部门组织合并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选岗,按照合并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如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卫生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具体的聘用岗位。选岗结束后,组织所有拟聘用人员填写相关表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和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有异议而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八、未尽事宜详见《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0876-7133398 咨询电话:0876-7122852
0876-7130538
原标题:2015年马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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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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