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24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 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点至6月18日24点。

  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考生担任教师、班主任的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式和特长展示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5分钟。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加权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3.考核最终成绩及体检人员的确定: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成绩按60%、综合面试成绩按40%折算,计算出总成绩后,按各学科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我校有权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在招聘计划内调整拟聘用名额。

  特注:未构成竞争的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考核时间:我校将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在考生报名的个人注册页面上,同时公布考核时间。考核时间暂定在2015年6月24日(如有变化,以电话通知为准)。

  5.考核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油市建设北路317号)。考生可乘16路、24路公交车在“四川幼专站”下车即到。因目前学校外面道路改造,到我校车辆均需绕行,请应聘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四)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考核第二天进行。

  七、考察

  由我校主管部门及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及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经过试讲(含现代教育技术考核)、综合面试、体检及综合考察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及专业、考核成绩,拟聘岗位等,同时公布市教育体育局纪委、人事科和我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与拟聘用考生签定《就业协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二)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15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三)拟聘用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政审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并为其办理入编、档案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我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816-3691178、3690669(秦老师、周老师)

  原标题: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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