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重庆开县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156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6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3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开县教委人事科签字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1.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可申请退还笔试考务费,或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不予改报的,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以2015年2月11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news_59877.shtml)上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主要测查中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素养及教材教法等,其中:幼儿教师岗位主要测查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素养及幼儿教材教法等。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笔试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

  (六)面试

  1.面试比例。村校教师岗位的面试比例为1:3,其它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为1:2。

  2.确定面试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则按“进入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确定招聘名额(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 ,从小数点后第 一位小数 起 按 四舍五入法保留到整数)。无法 递减的 ,则该考 生的 各科笔 试成绩均 须 达 到60分及以 上方可进入 面试, 该考生 面 试成 绩须达到该 考生所 在面试组 所有考 生 的面 试 均成 绩(按  照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该面试组所 有考生的面试 平 均成绩 低于60分,则其平均成绩 按照60 分 计算。其中,特殊岗位或急 需紧缺岗 位经市人力社 保局认 定同意后,可适 当放宽面试比例。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当日公示。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开县人力社保局、开县教委备案。

  3.面试计分办法。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考生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计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参加开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各项成绩时,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成绩及相关事项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与招聘有关的事项,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xhrss.gov.cn/)、开县教育城域网(www.kxedu.gov.cn/)上公示和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面试开始的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经开县人力社保局、开县教委审核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果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照学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和获奖层次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经开县人力社保局、开县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考察由开县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开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考察复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按规定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选择聘用单位

  对未报考到具体招聘单位且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招聘单位中,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实行高者优先选择。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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