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从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谯教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区教育体育局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咨询电话:0550-3113221,监督电话:0550-3113395)。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滁州市南谯区2015年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联系电话: 0550-3524903、0550-3113221。
本次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滁州市南谯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5年度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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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度滁州市南谯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15年度滁州市南谯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滁州市南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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