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2 11:06:10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合格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其面试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7月初进行(以公告时间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政审考核
政审考核主要审查应聘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招聘岗位的要求。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政审考核时间安排在2015年7月中、下旬进行。
(七)递补
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叙永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予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叙永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永县教育局网站发布。因应聘考生不主动、不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体检、政审考核、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叙永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6222240
监 督 电 话:0830—6227291
原标题: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永县教育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音体美学科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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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叙永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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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热门标签: 四川叙永县,教师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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