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6 10:47:39 [您的教师考试网]
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专业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面试采取专业面试(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将在雁山教育信息网公布。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最新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时间另行确定。
(三)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如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医院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由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本简章招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核
时间待定,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在雁山教育信息网(http://glys.gljy.cn/)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简章》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招聘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雁山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决定,解除聘用。
(二)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聘期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500-2800元/月,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参加招聘的按弃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雁山区教育局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社会上的各种面试培训活动均与本简章招聘工作无关。
本简章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3—3553019)、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3—3552261)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雁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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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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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热门标签: 广西桂林雁山区,教师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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