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准考证》时间初定为2015年7月10日,若领取时间有变动,以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为准,届时不再单独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试考核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 科目
(1)公共科目笔试: 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其中,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地理、政治、历史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使用普通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使用相应学科专业教材。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线按招聘岗位分别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该岗位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笔试平均分×80%,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招聘名额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不足整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在面试开始的前一日上 午10:00时前,经确认自动 放弃 面试者,取 消面 试资 格,其缺额按报考 该岗 位考生 笔试成绩从高分 到 低分依 次递补 ,只做一 次性递补。
面试采取简 要讲课(含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 ,内容在所报 岗位学科 教材 中选择。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 6 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 明理 由 考生 试最后结 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某一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因违反面试相关规定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导致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同组考官实际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为合格。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请见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荣昌区教育网上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作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重庆市荣昌区教委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政审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应于复查时提供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