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河北永清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60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和资格审查(2015年7月27日至8月2日)笔试时间(2015年8月14日)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5年7月20日至7月26日)

  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按招聘计划,通过“廊坊人才网”(http://www.lf-rc.com.cn/index.asp)、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lf.lss.gov.cn)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1.lf.gov.cn/WebSite/Item/18155.aspx)、县电视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电子屏幕、县教育局公开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5年7月27日至8月2日)

  招聘办按照公布的招聘计划接受毕业生报名,并严格审查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准备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填写《永清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招聘办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和档案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三)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2015年8月14日)

  笔试为闭卷,由招聘办统一组织。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试题满分100分。报考乡镇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中专知识;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初、高中知识,分数比例为初中知识占40%,高中知识占60%;报考永清县第一中学、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所报专业的高中知识;报考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中专知识;报考县直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大学本科知识。

  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全程委托外地进行。

  2、面试(2015年8月20日至21日)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参加试讲人员数量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专业需求人员数量的2倍确定。面试满分100分。

  由招聘办按专业邀请外地评委为试讲人打分。县招聘办和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监督。试讲前考生按专业抽取序列号,试讲时只向评委出示抽取人的序列号,不写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等。评委按号给分。

  报考乡镇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和县直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县内现行学前教材;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其他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报考永清县第一中学、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报考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现行中专教材。报考专业分别组织进行,由评委按教材命题建立试讲题库。考生现场抽题,抽题后的准备时间为二十分钟,试讲时间二十分钟。评分评委按专业由7人组成,评委给分采取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5个评委的平均给分为试讲得分。

  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四个学科的试讲人员在试讲结束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5%)与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5%)之和为面试成绩。

  (四)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2015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1、考试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分学科按总成绩进行排名。

  2、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人选确定后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公示栏和大厅前大屏幕公布。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3、公示。县招聘办将体检合格的人选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电子屏幕和县教育局公示栏予以公布,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4、聘用。县招聘办将公示后无问题的拟聘用人选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及有关福利待遇。

  2、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为期六年的聘用合同(包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被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毕业生定级待遇,聘用期内严禁辞职、调出。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6680579。

  原标题:永清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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