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师资格以及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3.考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
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思想政治、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将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暂不进行,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4.考试方式和收费
笔试采用纸笔考试的方式进行。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考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1849号),教师资格国考笔试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其中50元/人·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人·科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务费)。对于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笔试报名公告》)。
笔试考试费用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收取。
5.考试时间
2015年下半年笔试日期为:11月1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具体日程安排见下表:
6.考试报名时间和报考要求
教师资格国考笔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笔试报名公告》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bjeea.cn/,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7日-13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1.考试对象
同笔试考试对象。
2.报考条件
经过笔试规定的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考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若干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一致。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科目即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
(责任编辑:mei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