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身份条件: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本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
A、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B、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C、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条件:
A、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规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管理学生的能力等。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在学校期间已参加教学实践环节的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B、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及各级语文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C、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在2014年2月以前获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D、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三级甲等(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怀宁县指定怀宁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
五、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应备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者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各贴网上报名同底照片一张。
3.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格一份,贴同底照片。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5.同底照片一张备用。
2015下半年安徽怀宁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如果想了解更多有关教师资格证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资料,报考信息,教材等等一系列的相关内容,可以到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有更多的精彩内容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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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