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年秋福建永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公告,此次认定对象包括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等,具体内容如下:

  (二)现场确认

  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⑴现场确认时间:10月19日至10月22日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尽早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

  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⑵现场确认地点: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⑶确认点联系电话:0598-3600077

  2.现场确认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动生成打印后,必须制作成A3双面的规格,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表中“有无犯罪记录”栏,非在职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公安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还应提供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⑦《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装入档案。

  ⑧照片要求: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寸和小二寸各二张(粘贴认定申请表小二寸二张,粘贴体检表一寸一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一寸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和姓名),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否则证书无法办理,后果自负。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⑵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①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编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③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福建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三)审核认定: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

  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2015年11月9日--11月20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确认点签领。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使用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编制的表格(可登录三明教育信息网,在“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⒉现场确认前请认真核对清楚所要求的证件、表册材料,带齐所有要求的证件和表册材料再去现场确认。若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去现场确认的,须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现场确认。

  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并由单位或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⒋非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提交2014年底前取得的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交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⒌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成绩单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⒍材料整理要求:各申请人应按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在一起,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和工作单位,提交确认点确认。

  2015年秋福建永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公告,华图教师考试网温馨提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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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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