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按要求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5)《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审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沙县教育局抽派报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数须达1:3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岗位和办理退费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
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指定和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有关培训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0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