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现场问答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占面试成绩的50%);非教师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其中现场问答占面试成绩的50%,计算机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教师岗位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
非教师岗位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
(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公布。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2013年度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也可咨询昌吉学院人事处。
八、资格审查
昌吉学院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已通过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另需交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进行公示。
九、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面试分为现场问答与试讲两部分。其中现场问答满分100 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非教师岗位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分为计算机技能测试和现场问答两部分。其中计算机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现场问答成绩×50%+试讲×50%)×70%=100
非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问答成绩×50%+计算机技能测试×50%)×60%=100
面试结束后,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