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5〕745号)规定的面试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类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
收费标准320元/人390元/人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6年3月1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取得该《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合格证》领取时间及方式,将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另行公告。
七、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其他事项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
2. 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www.hnedu.gov.cn/index.html)、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http://www.hnteacher.net)查询。政策与考务咨询:0731- 88607919 ;
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详见附件)
原标题:湖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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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