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jseea.cn)。
五、其他事项
(一)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间及地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报名网上发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6年3月1日起通过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原标题:常州市201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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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