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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面向社会)(2)

2015-12-22 12:00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6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面向社会),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总体安排,2016年是我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三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为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统筹安排各项考试,顺利完成工作过渡

  (一)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1.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1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将推迟到2016年1月9日―10日举行。各市教育局要统筹安排,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国考面试合格的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申请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2.2016年,我省只在下半年组织一次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报名通知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二)认真组织好省考过渡考试

  1.2016年,我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只有一门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全部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2.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6年自行组织最后一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形式与改革前相同。测试对象限以下两类人员:

  (1)符合我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免试条件人员;

  (2)取得我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

  具体条件见《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

  各地要规范流程,认真命题,客观评分,确保测试工作阳光运行,评判结果公平公正。

  3.2017年起,各地不再自行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除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外,其他人员(包括2014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中,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不对应或毕业后5年内没有申请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均应通过国家教师资格全部考试项目(笔试和面试),并提供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

(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