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8 10:50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考试
1.初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2.初选面试
初选面试(技能测试)具体由招聘岗位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测试,初选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与初选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加权平均后,核算为其初选总成绩。根据各岗位的需求实际,按以下计算方式核算应聘人员的初
选总成绩:
实验教辅岗位的初选总成绩=笔试成绩*0.4+技能测试成绩*0.6;
其他岗位的初选总成绩=笔试成绩*0.5+初选面试成绩*0.5。
将应聘人员的初选总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选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复选面试
复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将应聘人员的初选总成绩与复选总成绩加权平均后,核算为其应聘总成绩:
应聘总成绩=初选总成绩*0.4+复选总成绩*0.6
根据考生应聘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拟招聘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拟招聘人选。
其中教师岗位的招聘工作,按照我校各招聘单位教学科研岗位的报名和考察面试程序、要求进行招聘,确定拟招聘人选。
(三)心理测试
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
由学校校医院(一级甲等)对确定的拟招聘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体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方式。
六、其他事项
1、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
2、我校本次招聘的硕士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311-80789895 80789890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A209)
邮政编码:050024
原标题: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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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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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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