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5 10:58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巧家县教育网
1.笔试。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按层次分学科报名考试,只填报选调岗位层次(高中、初中、小学、职中、幼儿园,其中报考巧家三中岗位者按高中层次报考,选调后由学校考核考察确定安排初中或高中教学岗位)和学科。各选调岗位按照报名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笔试,报名低于1:3比例的选调岗位,削减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笔试考试范围为现行高中、初中、小学教材(报考巧家三中岗位者按高中层次报考,参加高中科目笔试)。幼儿园和职业中学学前教育岗位考试范围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当前国家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小学体育、职中体育、高中体育岗位考试范围为现行初中体育教材。按层次分专业学科笔试。
笔试由教育、人社、纪检监察人员临时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封闭命题、制卷和阅卷。
2.量化考核。按照各选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量化考核人员。若出现所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内容和分值如下:
(1)学历。本科1分,研究生及以上记2分;报考英语岗位具有英语口语八级证书者记2分;
(2)教龄。以5年教龄为基数(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每多任教一年记0.3分(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半年以下不计分),最高不超过6分。
(3)年度考核。近3年内(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每年优秀记1分,最高3分。
(4)教学成绩。2013—2014学年、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毕业班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单科成绩在全县排名记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5分,第五名3分,第六名2.5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5分,第九名1分,第十名0.5分。只记其中一年最高分,不累计记分。
(5)教师综合考核。2015—2016学年教师综合考核评价居本校前5名计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
(6)教学竞赛。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或“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中,获国家级优课名师记6分、省级优课名师记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记4分、3分,获县级特、一、二等奖分别记4分、3分、2分(报考人员须提供获奖文件,多次获奖不累计记分,计最高分)。
(7)表彰(教学竞赛除外)。2014年、2015年、2016年荣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计分(报考人员须提供获奖文件),分别为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州(市)级1分,县(处)级0.5分,只记最高分,不累计记分。
3.确定拟选调人员。各选调学科根据笔试和量化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出现所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量化考核分值高者胜出;若量化考核分值也相同,加考面试。
4.选岗。拟选调人员,按岗位学科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学校,若有放弃,在进入考核人员中依次递补。选调学校确定,经领导组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教科中心教研员选调办法
采用笔试、计算机操作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50分)+计算机操作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考试成绩(50分)+量化考核得分。
1.笔试(满分100分)。符合选调条件人员,按岗位进行报考。各选调岗位按照报名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选调岗位。
报考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地理教研员岗位选调,笔试参加县城规划区内高中层次相应学科笔试;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研岗位选调,笔试参加县城规划区内小学层次相应学科笔试;报考学前教育教研岗位选调,笔试参加县城规划区内幼儿园和职中学前教育岗位科目笔试。
笔试由教育、人社、纪检监察人员临时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封闭命题、制卷和阅卷。
2.计算机操作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各50分,满分100分)。
由教育、人社、纪检监察人员临时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封闭命题、制卷和阅卷。由3个专家共同命题和阅卷。
各岗位选调人员参加同一份试题考试。
3.量化考核。
按照选调岗位,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操作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量化考核人员。若出现所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内容和分值如下:
(1)普通话达一级甲等记3分、一级乙等记2分,英语口语达国家八级记2分。
(2)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或“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中,获国家级优课名师记6分、省级优课名师记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记4分、3分,获县级特、一、二等奖分别记4分、3分、2分(考生须提供获奖文件,多次获奖不累计记分,计最高分)。
(3)经市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每年记1分、名师工作室成员每年记0.5分。
(4)2014年、2015年、2016年教研论文在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刊物上发表的,分别记2、1.5、1分(不累计记分,计最高分)。
(5)2015—2016学年教师综合考核在本学校前5名的,分别记5、4、3、2、1分。
(6)表彰(教学竞赛除外)。2014年、2015年、2016年荣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记分(报考人员须提供获奖文件为依据),分别为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州(市)级1分,县(处)级0.5分,只记最高分,不累计记分。
4.确定拟选调人员。各选调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出现所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量化考核分值高者胜出;若量化考核分值也相同,加考面试。若有放弃,在进入考核人员中依次递补。
选调岗位确定,经领导组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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