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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四季度重庆綦江区(考核)事业单位人员教师招聘2名公告(3)

2019-11-29 09:29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zhangxin06 来源:未知

【导读】2019第四季度重庆綦江区(考核)事业单位人员教师招聘2名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9:30—12月13日17:00,笔试时间:初定12.29

  (二)考核招聘

  1.考核招聘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资格复审时领取的《应试人员考试须知》为准。

  考核招聘的考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6∶1及以上的,应先行组织笔试,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3∶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核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区教委所属岗位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考核招聘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模拟上课)成绩(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及时公示。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折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綦江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綦江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綦江区工作5年,所在单位工作3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关注綦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查看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8625835

  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点击下载>>>

  1.綦江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綦江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3.綦江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5.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doc

  6.资格复审所需资料.docx

(编辑: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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