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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关注2020-12-28 13:46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wangdaoyuan 来源:未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同批次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及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引进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期提交学历学位证原件及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才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2.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按照人才政策发放生活补贴。
3.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考察培养对象。
六、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配合组织实施。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成立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对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
2.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目录》中所列内容,由区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7821831(区教育局人事股)
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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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宜昌市夷陵区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xls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
(编辑:wangd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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