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0 19:17:4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考核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提交《政审考核表》,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聘用
1.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选均通过郧西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网站公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事统一管理。首个聘期为五年。
2.对考察合格者,由县教育局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统一组织考生选岗。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3.对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防疫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强化各项防疫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场所进行全方位的消杀,排查工作人员及考生健康状况,配备防疫物资。对需进入报名、笔试、面试现场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在正确佩戴口罩、有序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绿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后进入现场,并保持人员间隔1.5米以上,不聚集。
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主动出具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9-6225778
郧西县教育局 0719-622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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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 西 县 教 育 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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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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