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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南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120名公告

2025-01-20 09:31:5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教育引才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区将于近期赴高校设点面向2025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正式在编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区属学校中小学教师120名,具体岗位详见《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1至1-3)。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3.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备对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须是相关心理学专业毕业并持有相应的心理学教师资格证;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5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13.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四)有关要求

1.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 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仅限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4),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的需提供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附件4),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合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的,须提供近三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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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方式

(一)龙华区2025年校园招聘分别在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海南师范大学等地设点,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委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和区教育局等部门以及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组成校园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协调省内、省外校园招聘工作。

(二)省内、省外设点校园招聘可根据报名及考试实际情况,在不超出本次招聘名额总数及点位岗位数的前提下,经校园招聘工作小组现场会议研究并报分管副区长同意,可以调整学科及岗位数。如果招聘点位岗位出现剩余,则剩余岗位调整至下一考点。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信息公布: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3.报名时间:2025年1月22日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http://e.hndfgj.com/bhhbsliuns)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通过初审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下方须提供的材料内容)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资格审查现场。考点报名时间截止至该考点资格审查前一天中午 12时。(温馨提示:由于临近春节,资格初审时间于2025年2月10日开始)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考点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

1.设立资格审查点(地点待定)。报名后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到所报考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待定

请密切关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详见下款)。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限体育学科岗位)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6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笔试人选。笔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审查当日公布在所报考的资格审查点,并同时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和资格审查点公布。

2.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综合排名及学分绩点,还需院系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如本科学历和对应专业的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4)。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附件 4)并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

3.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等相关知识。

4.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2.面试方式: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的方式

3.面试内容: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

4.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办法确定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选岗:入围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选岗,确定岗位学校。选岗前放弃的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完成后自愿放弃的,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按招聘方案有关要求和时间,将随身携带的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指定地点工作人员核实并签订协议。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未能按时完成签约的,视为放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区教育局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将尽快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三方协议签订满30天后,考生无特殊的、正当的理由提出解约的,视为不诚信,计入个人诚信档案,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1.应聘人员的体检按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 3 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由招聘单位(部门)安排到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原件);

(2)在校期间表现鉴定材料一份(加盖院系公章)及个人学习总结(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按手印);

3.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一)考生在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报到证(或相关报到材料)或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还需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安排在区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享受龙华区事业单位教师工资待遇。

(三)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我区连续十年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并于每年的年末发放。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的,自次年起不再发放津贴;如当年服务满十个月,当年津贴则按一年发放。

(四)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市(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海口市龙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区管校聘”的管理模式,须自觉服从区教育局的调配和交流安排。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从区属学校调出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二)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五)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返还。

(六)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海口市龙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华区教育局:0898-66568646

投诉、举报电话:0898-66568060、6656864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98-66760368、68553303

(咨询时间:9:00-12:00,15:00-17:30,节假日及周末正常休息)

附件:

1-1:(海口站)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1-2:(西安站)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1-3:(长沙站)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4.承诺书

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lhqzf.haikou.gov.cn/xxgk/zfxxgkzl/gsgg/202501/t1401784.shtml

原文标题: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示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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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gshangyu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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