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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公告(教师岗87名)

2025-02-14 13:02:14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1.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3.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智汇恩施”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满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为恩施州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5〕4号)等规定,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310家事业单位推出511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74名,有关情况详见《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5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等信息通过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恩施州人社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发布;考生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5年2月14日至2月24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4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4年及以前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4日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18日至2月23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4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5日9:00,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5年2月25日9:00至2月27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5日9:00至2月26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部门(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恩施州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3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5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笔试类别。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子类。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笔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恩施州人社局核准备案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恩施州人社局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并予以公示。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部门(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恩施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2.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分别由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面试入围人员根据资格复审公告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二)组织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面试公告原则上于面试日5天前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离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须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对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专门窗口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报恩施州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项目人员、退役士兵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或报考此次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七、体检、考察

(一)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负责组织其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从进入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在恩施州人社局或县市政府综合网站(新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一)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期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笔试、面试均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实行候聘制度

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在2025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人员时,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恩施州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419516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48929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24424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1229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2.监督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46709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ww.enshi.gov.cn/ztfw/jyely/gxgz/wyk/202502/t20250214_16677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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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gshangyu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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