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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四川南充市考试教师招聘446名公告

2025-03-07 15:14:15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1.南充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

2.南充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南充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4.报考须知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南充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

其中,相关资格证书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以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44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2025年3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2025年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教体部门。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附件《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资格。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按程序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统一于2025年3月25日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9:00至2025年4月18日24:00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特别提醒

市属学校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学校资格审查工作由属地教体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2)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南充市公招教师考试公共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20日前在工作时间将加分申请材料交本次招聘的市属学校和相关县(市、区)教体部门(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以及本公告咨询电话),以便审查。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分市、县两级进行公示,分别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排名适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本次招聘的市属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教体部门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适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本次招聘的市属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或相关县(市、区)教体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除四川省南充龙门中学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外,其他学校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中,市属学校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县(市、区)学校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本次公招体检实行分级管理,由本次招聘的市属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教体部门按规定组织。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详见《报考须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本次招聘的市属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或相关县(市、区)教体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本次招聘的市属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或相关县(市、区)教体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及以后环节,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对本次公招进行统招的岗位,由相关县(市、区)教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选岗,备选的具体单位和岗位由相关县(市、区)根据当地编制使用计划下达情况确定,选岗地点、选岗时间等信息由县(市、区)教体部门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选岗以及报到后主动不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资格。

按照国、省规定,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未及时主动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817-2815039(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2810030(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0817-2268828(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3339915(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6363600(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5588190(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3956290(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7216861(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8607626(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817-2810427(市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0817-2700938(市本级)

0817-2236186(顺庆区)

0817-3353391(高坪区)

0817-6639630(阆中市)

0817-5385558(南部县)

0817-3956291(西充县)

0817-6936017(仪陇县)

0817-8629232(蓬安县)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原文标题:关于南充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3-93AA04F06E9D7F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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