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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嘉兴海宁市教育系统第三批招聘教师72名公告

2025-05-16 09:46:18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1-2

1.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5 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72 名,事 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 5 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1),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 5﹕ 00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 年 5 月 24 日(周六)上午 8 ∶30 至下午 2 ∶ 00

报名地点:海宁市硖石小学(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 路 736 号)。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技能测试时间:2025 年 5 月 25 日(周日) 上午 8 ∶30 开 始音乐、体育岗位技能测试。音乐技能测试特长展示项需自备乐 器(钢琴除外)。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后通知。

2.笔试时间:2025 年 5 月 31 日(周六) 一天。具体时间和 地点现场报名后通知。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5 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 师计划》 (附件 1, 以下简称《计划》)。

四、招聘对象范围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 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

2.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3.户籍要求:嘉兴市生源或户籍,其中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 额管理的烹饪专业课、电子专业课岗位放宽至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户籍以 2025 年 5 月 24 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至 2025 年 5 月 24 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

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4.年龄要求:18~30 周岁 (1994 年 5 月 24 日至 2007 年 5 月 24 日期间出生)。

5.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语文教师岗 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应聘职教类护理专业 课(教学方向)、护理专业课(实训方向)、药学专业课、烹饪 专业课、电子专业课岗位的,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如被聘用, 必须在聘用后 2 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要求: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报考烹饪专业课岗位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放宽至大 专学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举办的烹饪技能大

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教 育厅举办的烹饪技能大赛省级一等奖。

7. 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1《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5 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8.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其他要求” 栏。

上述人员中属于 2025 年应届毕业的,报名时无需提供学历、 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和语文教师岗位需要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 话证书,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全部提供,不能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已经参加过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4 年 11 月、12 月赴高校 招聘新教师并签约、2024 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进 高层次人才完成拟聘用公示人员、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25 年 3 月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正在进行拟聘用公示 的考生、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5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正在进行 拟聘用公示的考生。

⑵截至 2025 年 5 月 24 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2025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 2025 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 位证书报考。

⑶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

15 号),在近 2 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 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⑷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国公局发〔2013〕2 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 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⑸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预 报 名 : 应 聘 人 员 在 5 月 24 日 现 场 报 名 前 登 录 https://zp.zjhnedu.cn/,在“考生在线报名”栏目填写基本信 息。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网上预报 名人员也须凭下列材料现场报名,进行确认。报名信息以现场报 名确认信息为准。

⑴ 《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一份; ⑵有效期 内的身份证;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 2025 年应 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及 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4 日); ⑷

教师资格证和语文岗位所需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⑸户 口簿或户籍证明。⑹委培生(定向培养)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 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025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 书、教师资格证书及语文岗位所需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2.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 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 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 1 ∶3 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 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 3 人的岗位,当招聘计划 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 1 ∶2 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 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 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 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 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音乐、体育岗位的考试、考核项目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 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

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⑴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 1 ∶6 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 1 ∶6 的按 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分为 60 分,成绩低

于 60 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⑵笔试:满分为 100 分。内容为: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 理论两科,满分均为 100 分。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 70%+教育教学 理论成绩 30%计算笔试成绩。

音乐、体育岗位根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 按 1 ∶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按 1 ∶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 1 ∶3 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 确定面试对象。

⑶面试:有“专业能力测试”要求的岗位(职教类专业课教 师)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 100 分, 其中“试讲+提问”为 75 分,“专业能力测试”为 25 分。其他 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试讲+提问”满分为 100 分。 有“专业能力测试”要求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15 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 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音乐、体育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 30%+笔试成绩 30%+面试成 绩 4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 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 ∶ 1 比例确定体 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 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 位,并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

-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海宁市人才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 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 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 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 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2025 年应 届毕业拟聘用人员不能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 位证书和语文岗位所需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的,不予聘 用。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海宁技师学院聘用人员列 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 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 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届时考生可网 上查询。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3. 咨 询 电 话 : 0573-87297325 , 0573-87226129 , 0573-87229920。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4.本公告未尽事宜, 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

https://www.haining.gov.cn/col/col1229494953/index.html 按信息类别浏览: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海宁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5日

原文标题:海宁市教育系统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ning.gov.cn/art/2025/5/15/art_1688836_179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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