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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宿迁市宿豫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公告

2025-05-23 16:31:39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

附件1:宿豫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附件2:未就业承诺

附件3: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相关学校教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豫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uy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6月4日16:00;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6月5日16:00;

缴费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6月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宿豫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宿豫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27-84466502。

(5)各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3,网上缴费通过人数即为参加考试人数。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9:00—14: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5年6月12日10:00—6月14日9:00。

网址:宿迁市(宿豫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豫区教育局联系(0527—84466502)。

(三)笔试

笔试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 9:00-11:00

2.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6.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宿豫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suyu.gov.cn/)另行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管(存)档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只能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1—4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为准。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08-15岗位须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再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为准,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1.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宿豫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区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区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具体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  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

1.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9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事项。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6502(宿豫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监督电话: 0527-80609012(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3日

原文标题:宿迁市宿豫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yu.gov.cn/suyu/rszk/202505/7037d74ad4424b7f98c43f85d2495a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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