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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内江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57名公告(教师岗31)

2025-05-28 13:54:49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

1.内江市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3.报考须知

因工作需要,2025年内江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7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2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2.不得报考情形: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名额

共计选调57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s://www.njpta.org.cn/),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10∶00至6月5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选调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并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完全负责。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在2025年5月29日10∶00至6月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选调单位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如因不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6月7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岗位调整

选调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6月中上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6月17日09:00至6月21日24:00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确保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1份。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缴费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25年7月中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内江市此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0)的平均分的80%。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公开选调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7月中旬左右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1.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入围名额与岗位选调名额的比例为5:1。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面试拟入围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为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5年7月中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的相关资料见附件3《报考须知》及面试入围人员有关事项公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中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选调下一环节。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等情况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选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宜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复核。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参加体检并合格。如果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确定)。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启动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本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按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由选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选调人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公开选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等,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228366;

涉及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等,请联系《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电话。

2.考务及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0832-8119805

3.纪律监督电话: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2067193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内江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3-92AB23B3F23176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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