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4 11:18:33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1:202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衡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单位、岗位及计划数本次共选调教师272名。具体选调单位、岗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④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⑤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⑥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要求
①岗位等级标注“初级”的岗位,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符合优秀在岗教师条件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②岗位等级标注“中级”的岗位,报考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符合优秀在岗教师条件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③岗位等级标注“高级”的岗位,报考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日,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上述优秀在岗教师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荣誉称号;②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同学科同学段(或以上学段)教学能手、同学科同学段(或以上学段)有效任期内的学科带头人。奖项须为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5年6月23日前取得。
4.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同学科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求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一览表》中市三中初中语文教师1岗位(岗位代码201)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同学科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是指具有初中语文学科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他以此类推。
5.普通话证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6.职称要求
①岗位等级标注“初级”的岗位,报考人员最低须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或中职学校教师系列助理讲师职称。
②岗位等级标注“中级”的岗位,报考人员最低须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或中职学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
③岗位等级标注“高级”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或中职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职称。
7.其他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的条件,档案审核合格。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①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教师(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年限计算说明:以1学年为1年计算,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至2025年报名时)在职在岗可计为1年;需提供经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佐证。
②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④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合格>等次);
⑥有吸毒史的人员;
⑦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⑨衡阳市高新区原教育文化服务中心直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7月1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报名地址:衡阳市船山实验中学(华新开发区延安路32号)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政策咨询0734-8811312/8811335;报名期间0734-8860509。
4.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由选调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
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202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5年9月30日)或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⑤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备普通话证书的岗位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⑥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岗位还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须于2025年6月前取得);
⑦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相关荣誉(奖励)证书须于本公告发布日(含)前取得;
⑧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3);档案审核: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拟报考人员进行人事档案审核,出具档案审核意见,档案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⑨承诺书(附件4);
⑩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资格公示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考试环节。
6.递补规则本次选调所有环节(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中若出现不合格、弃权或被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三)考试
1.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教育局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取消或核减计划并发布调整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对象资格初审和档案审核合格人员。
3.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成绩=笔试成绩。
4.考试内容选调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分学科(专业)制卷,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笔试对象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入场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可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中的任一有效证件参考。其他诸如社会保障卡、护照、驾照、电子身份证等,不能作为参考证件。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试教(上微型课),并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资格复审合格者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衡阳市教育局会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从第一次体检之日算起),孕妇可延长至一年。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
2.考察:由选调学校负责。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选调学校负责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档案资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与聘用拟选调人员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衡阳市教育局审定,由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准备案后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按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内部岗位竞聘结果确定岗位等级,学校办理入编选调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拟选调人员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衡阳市教育局规定时间(以《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人员通知书》明确的选调起算时间起90日内)按时转入档案等人事相关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此次公开选调的选调人员原则上须最低服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市石鼓船山实验中学、市船山实验小学、高新成章实验学校、衡州小学、柘里渡小学、蒸水小学、二塘小学、雁鸣溪小学、高岭小学、阳光小学、祝融小学、华新小学拟调人选先报市直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再到学校坐落区办理相关手续,其编制纳入区属编制管理。其他学校拟调人选编制均纳入市属编制管理。五、选调监督(一)选调工作在衡阳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由衡阳市纪委监委、中共衡阳市委编办、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选调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选调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734-8811312/8811335(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288015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六、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自行查阅通知,并确保通讯畅通。未及时查看或通讯不畅导致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衡阳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原文标题:2025 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engyang.gov.cn/edu/xxgk/rsxx/20250623/i3728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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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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