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iaoshi.huatu.com 2020-06-09 09:04 教师招聘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参考答案】
1.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题干,只有C项符合解聘情况。故本题选C。
2.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家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课程计划的分学科展开。它规定了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知识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有关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也是衡量各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故本题选A。
3.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1996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规定:“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由其授权的教育部门):根据国家课程计划的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制订本省实施课程的阶段计划,规划开发地方课程;制定学校实施地方课程的指导性意见。”故本题选A。
4.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用人单位,即学校来承担。同时,过失是指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错误。疏忽大意是指教师本应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以致危害后果发生,教师有教学责任,最终过失责任主体由学校承担。故本题选C。
5.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结合学校权利,无D项表述,故本题选D。
6.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比较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和学校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在侵权责任的归责中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没有过错也要担责),而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有过错才担责,无过错则不担责)。对于学校而言,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故本题选D。
7.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证是全国通用的,没有地区限制。故B项有误。《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D项表述有误,教师资格是全国性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故C项错误,则A项正确。故本题选A。
8.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学生的权利。学生具有人身自由权,是指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和行动的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如教师不得因为各种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结合题干杨老师检查学生书包及口袋属于非法搜查。故本题选B。
9.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条、第3条、第5条的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有四项,即教育保护原则,及时防治原则,综合治理原则,科学性原则。ABC均属其原则范围。故本题选D。
10.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件分为共同条件和各种教师资格特有的条件两部分。教师任职的共同条件: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特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同的教师资格规定了6个方面的具体条件:学历要求;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身体条件;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技术要求;普通话水平要求;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结合以上具体条件,ABD为共同条件,C项学历为特定具体条件之一。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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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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