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ebei.hteacher.net 2020-08-20 14:31 河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批复》(沧人社字批〔2020〕14号)以及同意延期使用的《关于献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批复》(沧人社字〔2019〕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现有空缺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献县第一中学、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5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
根据上级批准的献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
共有招聘岗位39个,招聘工作人员58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献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已就业的教师需提供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与报考教师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9、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献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涉及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8、原工作(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责任编辑:王道垣
热门标签: 沧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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