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bei.hteacher.net 2021-01-02 10:05 湖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3.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特长展示、说课等形式进行。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确因工作需要保留岗位的,可以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结合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2、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县人社局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人社局。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应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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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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