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1-01-02 10:21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九、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十、面试及相关安排
(一)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详见发布于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
(二)面试有关事项: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有关事项如下: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11日。
2.面试地点:详见发布于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
3.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流程:签到→抽签→候考→面试→候分→签名确认分数→离开考场。
(2)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3)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发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过程由惠城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按规定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公告栏上予以公告。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候考室,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考生除面试所需物品外请勿携带其他物品,考生面试结束并签名确认分数后应离开考场。
有关面试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资格审查当天22:00后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最新公告栏。
十一、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签约需要,请应届毕业生参加体检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十三、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十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五、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报到、聘用等手续。起薪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十六、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惠州市惠城区2021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惠城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结构化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不递补;
(四)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合同。
(七)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惠城区2021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406、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点击下载>>>
1.2021年惠州市惠城区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职数表.xls |
2.2021年惠州市惠城区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报名表.doc |
3.2021年惠州市惠城区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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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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