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iaoshi.huatu.com 2021-02-22 08:17 教师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订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将于3月1日起实施,明确学校、教师可以依法依规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围绕教育惩戒,社会上又掀起了新一轮热议。
教师有了惩戒权,如何用好?家长不能过度干涉惩戒,又该如何理性参与?学生对此又是怎么看的?3月1日即将到来之际 ,记者采访多名师生及家长,听听他们对《规则》的看法。
规则:禁止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如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等,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
教师:家校联动比惩戒更有用
陈老师来自市区一所民办小学,她认为,《规则》明确教师管理“熊孩子”的职权,也明确了具体的惩戒措施,让教育惩戒落地实施会更好操作。《规则》里所拟定的教育惩戒方法,其实也是目前老师管教学生的方式。
陈老师认为,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最终目的。这更需要家长和老师相互信任、相互配合:“孩子在学校犯了错,要纠正是必须的,犯了错的孩子在学校被老师处以罚站、口头批评等措施,大多数家长还是能接受的,并会相信老师,放心交与老师教育。但不能否认的是,还是有家长非常偏袒自己的孩子,否定老师对犯错学生的处罚,这样老师就会觉得很被动。所以惩戒还是需要家长的支持和理解。当然作为老师,也不能随意责罚学生。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则表示:“我一点也不想要这个‘戒尺’。”他解释,一是惩戒的度太难把握,没有确切的标准也就没有安全感。二是惩戒的过程,不仅是学生,老师也身心俱疲。“老师管教孩子过程中的确有很多时候会出现无力感,其实家校联动才更重要。要让学生‘迷途知返’,就不能靠老师单方面的惩诫,而是要靠老师和家长共同配合完成。另外,老师单一的管教如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实际效果可能很差,甚至起到反作用。所以家校双方必须对学生教育的方法达成一致。”
负责德育工作的夏老师也表示,教育不仅仅是老师的工作,也是家长的;教育惩戒从来都仅仅是手段,而非目的;“戒尺”给不给老师不重要,重要的是目的和如何达成目的。“各个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更具体、操作性强一点的惩戒措施,更加灵活地达到德育目的。”
也有老师认为此次政策实施后,教师的处境将会越发艰难。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教室内站立等处罚太轻,对部分调皮的学生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他们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会不断再犯,对其余孩子也起不到警示作用。老师的压力进一步增加,在日常的教育管理中束手束脚。
家长:惩戒监督机制仍需完善
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对于此项规则的出台,家长是怎么看的呢?
市民陈先生是一名二年级学生的家长,他举双手赞成:“现在的孩子都是捧着长大的,太娇气。比如我的孩子就很顽皮,有时候自己教育不好,很希望老师能参与引导,适当惩罚,效果会比一直规劝好。但也希望老师在行使惩戒权的时候注意‘度’,有时候可以和家长商量一下。比如有时候孩子不遵守课堂纪律,老师惩罚教室内站立,那老师在课后能否和家长沟通下,让我们对孩子在校情况有所了解,也能及时疏导孩子的情绪。”
王女士的女儿在上初中,她认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需要有惩戒措施的。“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很大一个因素就是惩戒不到位,即使你苦口婆心教育他们,分析会导致的恶果,但对未成年人起不到引以为戒的作用。”因此在王女士看来,这项《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把“戒尺”还给老师,可以让老师在惩戒不听话的学生时,有理可查。
同时,她有隐隐的担忧。比如说罚站,面对一群吵闹又自律性极差的小学生,罚站这种效果立竿见影。这样一来,老师很难有机会去探索其他有效又伤害更小的教育方法,也就很难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无论如何,还是希望老师引导大于惩戒,教育大于处罚,让孩子在安全的校园环境里长大。”
姜先生认为惩戒权可以有,但最大的问题还是在监管上。“现在有些老师压根不敢管学生,都是家长的宝贝,骂不得说不得。有这样的《规则》出台,保障了老师安全,让老师管教学生更有底气。但不排除部分老师素质不高,出现肆意惩戒学生的情况,因此惩戒权的监督机制还需要完善。老师该如何正确使用惩戒权,学校和教育部门如何监管,是进一步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学生:应公平公正多听听原因
胡同学今年上初二,她认为此项规则的出台可以更好地维持学校秩序。“现在大家都很用功读书。有些打扰我们学习的调皮同学,我们也希望老师可以教育他,或者家长可以来管管。老师有惩戒的权力,可以更好地维持秩序,对我们的学习更有好处。”
今年上六年级的王同学说,平时老师在学校很少惩戒同学,最多是批评。王同学认为,老师惩戒学生最重要的是公平。“有时候同样的一个问题,我做错了老师请我的家长来校,如果成绩好的同学做错了,只会被老师口头批评,那我就会觉得很委屈。”
王同学认为,学生大多数都很尊重老师的,但老师和家长有时候也要多听听学生的说法,有些事情也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来源:掌上温州客户端
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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