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1-07-02 16:55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笔试
具体安排以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公告栏的通知为准。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减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岗位。
请考生于开考前30分钟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出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等按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时长: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笔试成绩占应聘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考试成绩公布。考生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公告栏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招聘“工作通知”中查询成绩。
笔试合格的考生,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5的比例(含免笔试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四)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1.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2.按通知时间把以下材料扫描发至邮箱:2550315345@qq.com。文件名为“天元学校+姓名+科目” :
(1)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报名网站打印后手写签名);
(3)附件2《2021年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报名网站打印后手写签名)及表中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
备注:择业期毕业生如曾经就业后辞职的,须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终止劳动关系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含当日),报名时与原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
1.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形式:讲题、说课/(模拟)授课、答辩等(面试测试专业技能,以现场确定具体形式为准)。
信息、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考生须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开考前30分钟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六)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 = 笔试成绩X30% + 面试成绩X7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应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对面试成绩同分者将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面试3个工作日之后,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总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现场资格审核环节所交材料,考生不必到现场)。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初次体检费用由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由其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
2.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3.需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
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5.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第二中学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人员聘用及工资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试用期满前由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试用确认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南沙区同等职称事业编制教师的标准核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4.南沙区教育局将使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机制,具体奖励办法由南沙区教育局根据每年考核结果另行确定。
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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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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