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1-07-15 14:56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镇江扬中市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6:00
笔试时间:7月3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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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中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扬教〔2021〕64号)文件精神,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本市公开招聘20名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㈡户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所涉及到户籍的取得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日之前):
1.本人具有扬中户籍;
2.本人非扬中户籍,夫妻分居两地,配偶已经具有扬中户籍,且目前在扬中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
3.本人非扬中户籍,父母身边无子女,且父母双方都具有扬中户籍;
4.本人非扬中户籍,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㈢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有5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㈥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1)。
㈧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㈨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㈩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情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7月23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20日-7月24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7月20日-7月25日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7月26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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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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