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1-07-19 09:10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青田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择岗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择岗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教师管理,与民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青田县民办学校报备员额教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青教人〔2020〕50号)执行,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聘用人员纳入学前教育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与公办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按《青田县学前教育后备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青教人〔2020〕57号)执行,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青田县户籍”是指入学时户籍为青田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公告发布时户籍在青田县的考生;“浙江省户籍”是指入学时户籍为浙江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公告发布时户籍在浙江省的考生。公告发布之日后迁入户口的,不得报考。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另行公告。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直至招聘职数满额或确无递补对象为止。报考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青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或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6.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人事科反映(电话:0578-6822583),以便及时纠正。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22583(县教育局),6824892(县教育局),682227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6830329(县教育局),676813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丽水教师招聘网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浙江教师招聘网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张欣
热门标签: 丽水教师招聘公告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