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dong.hteacher.net 2021-07-20 10:01 山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2.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考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2021年7月19日至7月28日,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点击“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浮动飘窗或直接登录http://sdedu.oumakspt.com/apptywb/进入报名系统,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
2021年7月19日至7月29日,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参加面试时一并提交。
(四)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7月19日至7月29日查询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2021年7月19日至7月30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2021年8月10日至8月14日,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六)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面试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教育厅官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招聘岗位。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考试只考一场,内容涵盖时事政治、教育理论、法律法规、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及时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同时查看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岗位不参加笔试,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面试内容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心理及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组织。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3)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名单将通过省教育厅官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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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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