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1-07-28 19:20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公示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学校编制外聘用教师及工作人员,不占学校编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学校按有关政策为聘用人员向相关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招聘由上级监察部门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925101(川南幼专人事处)
邓老师:18011204507 张老师: 18980202185
监督举报电话:0832-2107529(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832-5908811(川南幼专纪委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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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8月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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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及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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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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