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dong.hteacher.net 2021-08-14 13:57 山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县教师人才队伍,满足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齐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3名,纳入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教师3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均须于2021年8月18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公立幼儿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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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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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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