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1-09-17 15:40 福建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各相关学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人员: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有效期为2020年12月的本次认定有效)或我省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寿宁县;
(二)宁德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寿宁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宁德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寿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寿宁县教育局认定。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选择“寿宁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宁德市教育局认定,详见《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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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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