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ebei.hteacher.net 2021-10-01 10:30 河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邢台清河县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8:30至10月13日17:30
笔试时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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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 【2014】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1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清河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教育局下属各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67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清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清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附件3)。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部分岗位要求具有清河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为清河县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其他条件;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清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清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附件3)。其中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5.报考教师岗位须有岗位条件表中要求的相应等级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阶段尚未取得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等级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8日。
(二)其他条件要求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县直事业单位A岗和教育系统A岗)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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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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