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ainan.hteacher.net 2021-10-16 10:25 海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
各聘用学校须为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提供周转宿舍。如符合有关条件,由县政府协调优先安排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要求同时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本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
(三)享受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补贴
聘用人员在享受我县同等条件人员的正常工资待遇外,还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提高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方案》(保人社[2019]31号)等规定享受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见岗位信息见(附件1)。
聘用期间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补贴,纳入普通教师岗位管理。
四、竞聘工作程序
竞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统筹安排指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业绩评审、考察与体检、公示预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应聘者于2021年10月26日前将应聘材料(含应聘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校长任职文件、相关学科骨干教师证书、获奖证书、业绩证明、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论文、论著需提供在互联网上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不予认定)邮寄到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管理室(邮件统一标注“xxx同志应聘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材料”)。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以当地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兴东路教育局办公楼203室;邮编:572300,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83666810;
(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看应聘者的学历、资历,业绩等是否达到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于2021年11月5前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三)组织业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业绩评审分为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和业绩材料评审两个阶段。
1.面试答辩。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对校长应聘者主要评审其教育思想、办学思路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方式进行;对教师应聘者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者可进入业绩材料评审阶段。
2.应聘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业绩材料评审。对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进行业绩材料集中评审,业绩材料满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组依据校长、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4.校长评审专家组由省一级学校校长、省级规范化学校校长、教育管理专家等组成;教师评审专家组由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教研员、教育管理专家等组成。
5.应聘者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按“面试答辩得分占6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竞聘者业绩评审综合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通知本人。
6.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情况按应聘岗位及学科岗位类别设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察与体检(具体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县竞聘领导小组根据业绩评审综合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组织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组织考核小组对“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农村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人选进行实地考核。
1.同一岗位(学科)类别的应聘者,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其中,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业绩材料评审得分、面试答辩得分均相同情况下,由县竞聘领导小组商应聘人员确定并取得一致意见。
2.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预录。空缺的竞聘岗位,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预录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其中需要从县外调入或从民办学校入职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所聘用人员属于在编在职人员的,所聘用人员为民办学校任职任教人员的,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发〔2018〕518号)相关规定的,可以办理人事调动或入职手续。
县教育局与聘用“农村省级骨干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及任期目标责任协议书,明确任期内的目标责任。用人学校与聘用的“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含3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县教育局和学校将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强化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和机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相关待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本公告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保亭县2021年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岗位计划表 |
2、保亭县2021年公开竞聘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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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热门标签: 保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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