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1-11-02 17:16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6.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在四川省乡镇及村(社区)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局)考核合格的,按《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效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发〔2016〕34号)等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在2021年11月18日8:30至2021年11月22日17:00 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灵云路1号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5办公室),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报名信息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2.审查考生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审核表》2份(请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防疫健康码信息(四川天府健康通)。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仅限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级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必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仅限有从业证书要求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按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的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含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7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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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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