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1-12-08 11:52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知道哪些行为是我们必须得到保障的,是不可被剥夺的,这样才能在学生的权利收到侵犯和威胁时,我们作为老师才能够意识到,才能帮助学生保护他们的权利,这也是我们今天所要讲的内容——学生的主要权利。
受教育权
学生的受教育权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接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入学年龄也可以推迟,但最晚不得晚于7周岁,也就是说,该条权利保证学生到了年龄一定要上学,且得完成义务教育,顺利毕业。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经常考察的事例如学生迟到,教师不让学生听课、进教室,剥夺了学生学习的权利。公正评价权是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教师不能戴着有色的眼镜来看学生,不能认为他平时是后进生,就在评价他时一直给予较低的评价,看不到学生的进步,反之亦然。
人身权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身为公民最重要的权利是人身权,而身为一名学生最重要的权利是受教育权,一定不能混淆。
身心健康权。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如学校的校舍一定要符合标准,食堂提供的饮食必须保证安全卫生等,考察较少。人身自由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特别强调的是,对学生搜查搜身侵犯的是人身自由,因为前提是限制了学生的自由活动,需特别记忆。人格尊严权。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如罚抄,罚站,给学生起外号等都是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的,还有给学生戴绿领巾,发不同颜色的校服,这都是不行的。隐私权。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经常考察的例子就是老师私拆学生的信件,私看日记、短信等,应重点关注的是如果在学生未同意的前提下公布学生的成绩和排名,也是侵犯隐私权的。
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一般而言,学生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在实际中学生的财产权很少考察,在这里简单举一些例子帮助大家记忆,如教师不得没收学生的手机、书籍,学校赠与学生的奖品,学生有权利保留。学生们的年龄虽小,但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侵犯其财产权。
【例题】教师不能因各种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关禁闭,因为学生具有( )。
A.人格尊严权 B.隐私权 C.人身自由权 D.身心健康权
【答案】C。解析:人身自由权即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故本题选C。人格尊严权即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隐私权即保护学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身心健康权即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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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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