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1-12-14 18:36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行政管理权限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不予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按照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人社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计划表》中要求有服务期限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研究决定。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本简章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5-883510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35877
点击下载>>>
附件:《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
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通辽市教师招聘网
推荐: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内蒙古教师招聘网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刘绍文
热门标签: 通辽教师招聘公告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