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hteacher.net 2021-12-15 09:13 教师招聘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1.质数和合数: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如2,3,5等都是质数,其中2为最小的质数。
2.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如4,6,8等都是合数,其中4是最小的合数。
3.0和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4.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把一个合数用几个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通常情况下用短除法来分解质因数。
责任编辑:马嘉悦
上一篇: 奇数和偶数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