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hteacher.net 2021-12-20 09:10 教师招聘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依据各县(市)实际需要,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3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12月26日(含)至2003年12月25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具体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招聘岗位要求有教学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工作经历。教学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聘用合同(聘用协议)。
3、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学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6日(含)。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2、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相关信息,通过丹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 ddedu.dandong.gov.cn/)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和每个招聘步骤的安排以及进入下一个招聘步骤人选的公示等,以丹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内容为准。因考生关注丹东市教育局官网信息不及时,导致错失各招聘环节的,由考生自负后果。
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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