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enzhen.hteacher.net 2022-02-02 14:40 深圳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有关要求
1.考生户籍
“考生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深圳户口本落款时间须为2022年1月26日前)报考。
2.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年龄要求
本次选聘报考年龄要求为45岁以下(即1976年1月26日之后出生),如《岗位表》“最低专业技术资格”为“高级教师”的岗位,年龄放宽至50岁以下(即1971年1月26日之后出生)。
4.资格证书要求
岗位要求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须提供国家统一颁发或认可的相应等级证书,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相关证书必须在2022年1月26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要求任教工作经历的,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均指在高中学校的教学经历。报考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审查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岗位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7年1月26日以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
五、考试
由宝安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考试组织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的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两人及以上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决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人员招聘栏目(http://www.baoan.gov.cn/jyj/)公布。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在30日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考察报告。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人员招聘栏目(http://www.baoan.gov.cn/jyj/)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区人力资源局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通过本次选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如有弄虚作假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三)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学校组织实行,考察方案由各学校拟定,上交区教育局备案生效后使用。
(四)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解释。
宝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5-27755718
点击下载>>>
1.2022年1月宝安区教育系统高中学校选聘教师岗位表 |
2.2022年1月宝安区教育系统高中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表 |
3.承诺书 |
4.工作经历证明 |
5.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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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g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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