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2-04-06 10:33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十一、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或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备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各级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履行主体责任,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管理。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有关投诉或举报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法〔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的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行为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除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七)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单位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保持乡镇人员队伍稳定”。
(八)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十三、重要提示
(一)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将在规定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
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1.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331519,地址: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麒麟花园北,沃尔玛超市对面);
2.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147876,地址:麒麟区寥廓南路86号(龙潭公园旁);
3.沾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161149,地址:沾益区龙华东路78号(沾益区政府院内);
4.马龙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032613,地址:马龙区龙泉新区锦新路223号(马龙区三中旁);
5.宣威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189648,地址:宣威市龙堡东路606号(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082 337,地址:陆良县西华路延长线县人社局新大楼三楼;
7.师宗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5768113,地址:师宗县通源大街延长线荣海新区(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411);
8.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74—8226236,地址:罗平县城永康路与白龙路交汇处(宇通壹号院对面);
9.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4622760,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长治路北侧(富源县公安局新址后面);
以上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有变动,及时在规定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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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原标题: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h5.newaircloud.com/newsepaper/detail/10039_110630_1397047_18778252_qjr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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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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